李先生:前不久我家遭遇了一场火灾,致使房屋全部受损。请问,像我家这样的情况,民政部门如何安置?
区民政局:对受灾群众应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转移安置受灾人员,组织和动员受灾人员投亲靠友、邻里村民互帮或利用学校、闲置公房等进行安置。对于上述方式未能安置的受灾困难群众,应发放救灾帐篷进行临时安置,救灾帐篷(规格为12平方米)原则上每户受灾人员(一般3人)安排1顶。对家庭人数多于4人或小于2人的,可分性别按4人/顶安排帐篷集体居住;对无房可住受灾人员按照1-2床/人的标准发放棉被。对其他临时转移安置人员,根据其受灾程度和家庭人口、困难程度等,原则上按1-2床/户的标准发放棉被;对无房可住受灾人员按照不低于1张/户的标准发放折叠床,并优先满足老年人、孕妇、小孩等特殊困难人群的需要。
记者 钟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