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女士:请问低保人员有就业补贴吗?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正在享受低保待遇且连续6个月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男:16周岁至60周岁;女:16周岁至55周岁)以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再就业愿望的城市低保人员(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实现就业再就业,其月就业收入低于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可给予就业补贴;超过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不给予就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是:低保就业服务对象申请就业补贴,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额的60%给予就业补贴;特困低保就业服务对象申请就业补贴,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额的70%给予就业补贴。给予就业补贴累计最长不超过36个月。 记者 杨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