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我是仙龙镇人,想了解一下,符合退地申报条件的农户在申请房屋拆迁补偿时需提交哪些材料吗?
区国土房管局: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统筹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处置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永川区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转户居民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处置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宅基地处置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申请人应该在符合退地申报条件的情况下,持下列要件向户口迁出地人民政府国土所提出退地申请:自愿退出宅基地及建(构)筑物申请表;农村房地产权证;转户居民家庭户口薄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户退地的书面意见;在城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房地产权证、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租赁住房的证明材料);区公安局出具的转户确认通知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永川日报记者 张 玲 见习记者 彭禹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