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先生:我今年28岁,前不久我与工作了三年的某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目前正在找寻新的工作。请问,像我这种失业人员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区人力社保局: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送达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第二,失业人员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6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以及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永川日报记者 钟 梅